平经信〔2021〕63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平阳县惠企政策“直通车”若干政策意见》(平委发【2019】70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1.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;
2. 获得2020年温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企业。
二、奖励标准
当年新获的市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企业奖补20万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根据本申报通知,由企业登录兑现系统自主申报。
(二)申报企业于5月12日— 5月18日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注册账号,并于5月 18日前(逾期视作自动放弃)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:
1.在线填写《奖励申请表》;
(三)县经信局、县财政局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,并经系统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发放。
四、联系方式
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方如东 13867739709
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1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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