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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的通知

时间: 2021-04-07 15:37:02
来源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

各大功能区管委有关部门

 

各镇、街道经贸部门,有关企业:

 

  根据《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》(青西新管发〔201944号)及其实施细则,现对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进行申报(不含青岛保税港区)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支持领域

 

  (一)工业互联网应用基础建设。支持企业与通信运营商合作,改造工业互联网内、外网,开展5G+工业互联网”等试点应用;支持企业在生产装备数字化网络化,部署应用制造执行系统(MES)、企业资源计划系统(ERP)和生产过程数据采集等系统,打通研发设计、生产管理、采购供应、仓储管理、售后服务等全链条各环节,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和工业数据分析利用,实现智能化生产、网络化协同、规模化定制、服务化延伸的目标。

 

  (二)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。支持建设具有先进水平、列入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,为各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基础支撑。推动建设一批水平高、应用广、效果好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,为本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。

 

  (三)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。支持工业互联网展示体验中心建设、工业互联网应用成熟度诊断、工业互联网安全、工业互联网关键标准制定等。

 

  (四)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建设。支持在现实环境中部署和测试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或产品,探索新技术和新应用模式的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。

 

  申报条件

 

  (一)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管理区域内(不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)注册并依法纳税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
 

  (二)企业参加2021年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;

 

  (三)项目在20201231日前竣工(上线)并投入使用;

 

  (四)项目在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信息化方面(包括硬件、软件、系统集成、信息技术服务等)完成投资总额≥10万元(不含税,以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为准)。其中,跨年实施的项目,可追溯到2019年度,跨年认定标准以在同一合同有2020年度的任一月份的付款凭证或银行流水为准,不支持2019年竣工且完成所有付款的项目;已经获得2020年区级扶持的项目发票和用于申报青岛西海岸新区2021年信息化支撑平台(应用)项目的发票不得重复提供;

 

  (五)未通过验收的第一批“高端制造业+人工智能”项目不得申报2021年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。

 

  三、申报材料

 

  (一)《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》(见附件1)。项目资金申报书,包括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、项目基本情况、项目实施现状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、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五部分(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);

 

  (二)企业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复印件;

 

  (三)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
 

  (四)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(含合同、发票、会计凭证、付款凭据、银行对账单、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)复印件;其中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,应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;

 

  (五)项目竣工(上线)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(企业可自行组织验收);

 

  (六)2021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(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(http://sdpg.cspiii.com/User/Login)点击得分即可导出);

 

  (七)企业投资情况一览表;

 

  (八)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。

 

  四、项目申报

 

  (一)申报材料编制要求。申报材料由以下部分组成,依次为:1.申报材料封页(格式见申报书首页);2.申报材料清单目录(将申报材料内容按目录形式列出);3.申报书;4.企业营业执照;5.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6. 资金投入证明材料(请按照企业投资情况一览表中的顺序排版,同一合同后面附该合同对应的发票、会计凭证、付款凭据、银行对账单、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等投资证明材料)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(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提供);7.项目竣工证明材料;8. 2021年两化融合评估报告;9.企业投资情况一览表。

 

  申报材料按上述各项要求顺序装订成册(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,左侧装订胶装),附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(电子文本要与纸质材料一致,PDF版需加盖公章后扫描),纸质版需加盖骑缝章。

 

  (二)申报程序和时间。各申报主体于49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,报送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,逾期不再受理。如存在涉密情况,请予以特别说明。

 

  五、工作要求

 

  (一)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,提报相关资料,妥善保存需核查的原始资料,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 

  (二)对违反规定使用、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,依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和《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  联系电话:86168249   电子邮箱:86168249@163.com

 

  办公地址:东部机关办公中心236室(长江中路369号)

 

  附件:1.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化融合(工业互联网)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

 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2.企业投资情况一览表

 

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
  20214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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